荔城区海源沟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荔城区海源沟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荔城区海源沟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名称)根据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8年木兰溪流域(荔城段)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荔委办〔2018〕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内容)进行邀请(招标方式)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武夷剑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智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94万元;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本招标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根据《关于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转型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55号)鼓励投标人优先选用本省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19年1月3日起在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需要招标文件、投标函以及咨询本项目相关信息的,请于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直接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荔城区商务大楼三层)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投标函等文件,每份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1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水务局办公楼五层会议室。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投标人单位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三日内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否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定于/年/月/日/时/分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年/月/日/时/分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莆政综[2009]11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荔城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荔政综〔2012〕7号、《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的通知》荔政综〔2014〕3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文件执行。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183*****474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荔城区商务大楼三楼
电话:****-*******
联系人:小陈
标签: 河道清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