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第二幼儿园户外体育器械 招标公告
九原区第二幼儿园户外体育器械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第二幼儿园户外体育器械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2414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GJZFCG2019-001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应具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截图(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详见附表)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01月03日 16: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1月10日 17: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1-1101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01月14日 10:0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4日 10:00 | ||||||||||
开标地址: | 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
采购人名称: | 幼儿园 | ||||||||||
采购人地址: | 文明路 |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春燕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196********5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兴达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于晓萍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采购文件: | |||||||||||
项目预算合计:
| |||||||||||
采购内容为: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幼儿园、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1月03日 |
招标
|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