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问物品(第二次) 招标公告
慰问物品(第二次) 招标公告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重庆市江北区总工会所需慰问物品项目(第二次) | ¥500,000.00 | 1 | 批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的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评标时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1月4日 至 2019年1月10日 09: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1月10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1月10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台(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一楼)
十、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19年1月10日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一楼)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江北区总工会
采购经办人:李渝佳
采购人电话:********67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总工会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40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106室
十二、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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