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第二次招标公告
双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第二次招标公告
为了促进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我局(双柏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5)—大庄片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1、规划名称: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5)—大庄片区
2、规划范围:双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大庄工业片区位于双柏县大庄镇东北侧,东至干海资-代么古四级公路,南至大庄-易门公路,西至彩鄂公路西侧,北至小平掌村西南部。规划总面积约829.58 公顷。其中工业用地为523.10公顷。
3、发展定位:结合现状发展基础,保留现状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发展绿色食品制造产业及林产品加工产业。其中重点发展以绿色食品制造,突出优质酱油、茶叶、核桃、葡萄、无公害蔬菜、野生食用菌和畜禽等优势农副产品加工为主。
4、规划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以建设“云南省林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云南省产城融合示范园区、楚雄州南部产业增长极”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以轻工业为发展极核,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把双柏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特色明显、优势独特、产城融合、生态环保的省级新型产业化示范基地。
(2)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预计2020年,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7亿元以上,总人口0.3万人以上。
远期:预计2025年,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15亿元以上,总人口1.0万人以上。
(3)环境保护目标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工业园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工业园区建成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型工业园区。
①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同时到规划期末汽车尾气达标率均达到100%。
②声环境目标:工业用地环境噪声控制在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控制在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环境噪声质量: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达2类标准,工业园区达3类标准,主干道两侧30±5m范围内达4a类标准。
③地表水环境目标:规划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率、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废水达标率各规划期均要求达到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治理目标:规划生产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率达100%,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有毒有害废弃物均处理至无害化程度。
整个大庄片区在单位GDP 的增长同时,要求能源消耗降低20%,污染物排放降低10%。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区域各监测点位TSP、PM10、PM2.5、SO2、NO2的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NH3和H2S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沙甸河4个断面水质监测指标中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外,其余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的标准,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原因以周边居民的生活面源污染以及农田面源污染为主。
马桑箐水库、波西厂小坝水库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大寨水库水质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的标准,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超标原因以周边居民的生活面源污染以及农田面源污染为主。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内3个监测点中各监测指标除大肠菌群个数超标外,其他指标的浓度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总大肠菌群个数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上游村庄生活污水和农药化肥、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影响。
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内5个监测点噪声现状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表明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规划园区北部(3个监测点)、中部(3个监测点)、南部(3个监测点)监测的土壤表层、中层、深层土中除铬高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外,其余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规划范围内除了南部设置的光伏板外,其余区域还未进行开发建设,说明该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值中铬含量较高,存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为降低该区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本次环评提出以下建议:
①妥善处置园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禁止随意堆放或外排。
②入驻的企业按环保要求做好污染防渗措施,防止污废水发生渗漏。
③建设单位应向当地政府报告大庄片区规划范围内的表层土、浅层土、深层土中铬监测值高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存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④建设单位应对该区域土壤开展详细调查,确定建设用地土壤中铬含量及其变化。
⑤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该区域土壤环境,并向外告知大庄片区规划范围内区域存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对该区域土壤进行修复改良。
⑥园区禁止入驻使用且排放铬的项目,避免对该区域土壤环境造成累积影响。
⑦建设单位对铬超标区域的土壤应加强监测监控,监控土壤中铬含量及其变化情况。
⑧为保证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建议建设单位对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测。
⑨在采取上述管控措施后,大庄片区作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控。
三、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
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推进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应逐步推进“煤改气”、“油改气”;入驻企业合理布局,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有组织排放工艺废气,采取高效的除尘、脱硫等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入驻园区排放重点烟(粉)尘、SO2、NOx污染物源均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有机废气上安装集气装置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合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采用先进的设备(密闭)和操作工艺(负压)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通过收集、除尘和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加强废气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2、水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
地表水环境的保护对策及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对入园的产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各企业根据废水水质情况自行处理工业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沙甸河;污水处理厂、管网必须与园区同步建设;加强污水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实行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初期雨水收集;设置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
地下水环境的保护对策及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大庄片区的工业废水主要来自绿色食品加工、林产品加工,其污水性质主要以有机物为主,基本不含重金属和其它难降解污染物,废水可生化性较好,经企业自行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降低污水处理厂的生化降解性能,规划污水处理厂可同时处理达标排入其中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杜绝污水直接排入自然环境进一步污染地下水的情况继续发生;切实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采取闭路循环、把工业“三废”的污染消化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循环经济,减少企业和城镇送进垃圾填埋场、下水道和垃圾站的废物,从而保护地下蓄水层免受渗漏的污染物的危害;建设项目环评阶段做好其所在厂址的地质勘探,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对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提出预防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措施。
3、声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
施工期噪声减缓措施:建设中采取低噪声的施工工艺代替传统的高噪声设备;一些固定的高噪声设备应放置在远离居民住宅处,并采取噪声屏蔽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和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文明施工。
工业噪声减缓措施:进园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增加设置隔声罩、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项目的总平面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将其布置在远离厂界处,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厂区绿化,特别在有高噪声设备处和厂界之间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减小对厂界的噪声影响。
交通噪声减缓措施:合理的设计道路规划;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园区内加强交通管理。
4、固体废物管理及污染防治
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实行集中收集,分类处置原则;考虑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II类场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存放到一定量后送固废处置场处理。
建立危险废物的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实施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边合区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理,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通过对本规划、区域环境现状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价后,本次评价课题组得出如下结论:
本规划与国家、楚雄州、双柏县的相关规划相符,工业园区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基本合理,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容量能满足工业集中区远期发展污染物排放量需要。规划的实施会给局部区域环境带来一定环境影响,只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意控制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同时采纳本环评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与措施,可使本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降到环境可接受程度。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5)—大庄片区规划方案合理。
五、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通过电话、电邮、会面等方式联系我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规划实施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双柏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周学明 电话:139*****198
邮编:675100 邮箱:********38@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804号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182*****647
传真:****-******** 邮箱:********1@qq.com
规划单位:双柏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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