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及其所属单位2018年度第二批消防装备 招标公告
消防总队及其所属单位2018年度第二批消防装备 招标公告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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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罐类消防车 | ¥4,150,000.00 | 1 | 批 | 灭火剂容量:8000kg(水)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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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2: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 ¥1,500,000.00 | 1 | 台 | 满载总质量≤16000kg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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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3:抢险救援消防车 | ¥900,000.00 | 1 | 台 | 满载总质量:≥ 12000kg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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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4:移动供气消防车 | ¥1,500,000.00 | 1 | 台 | 底盘型号:参考或等同于庆铃五十铃二类底盘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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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5:器材消防车 | ¥1,720,000.00 | 3 | 台 | 排放标准:国五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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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6:自装卸式器材消防车 | ¥1,400,000.00 | 1 | 台 | 排放标准:国五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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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7:消防运输车 | ¥930,000.00 | 4 | 台 | 国产自主品牌,车身结构为皮卡,非承载式车身;车辆尺寸:长×宽×高(mm)≤5400×1800×1800,颜色为黑色。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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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8:消防宣传车 | ¥2,300,000.00 | 2 | 台 | 发动机:功率≥140 KW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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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9:饮食保障车 | ¥800,000.00 | 1 | 台 | 整车总质量:≤18000kg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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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10:举高喷射消防车① | ¥5,350,000.00 | 1 | 台 | 最大工作高度:≥47 m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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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11:举高喷射消防车② | ¥5,350,000.00 | 1 | 台 | 最大工作高度:≥50 m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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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12:举高喷射消防车③ | ¥4,300,000.00 | 1 | 台 | 整车允许总重:≥35000kg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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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13:举高喷射消防车④ | ¥2,500,000.00 | 1 | 台 | 燃料:柴油,加油口配滤网,燃油箱盖带锁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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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14:排烟消防车 | ¥4,800,000.00 | 1 | 台 | 内部配置:驾驶员可调座椅;驾驶员和副驾驶员侧电动门窗玻璃;收音机,空调系统,粉尘过滤器。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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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15:登高平台消防车 | ¥10,000,000.00 | 1 | 台 | 最大安全工作负载≥450公斤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1月4日 至 2019年1月11日 17: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月4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1日17:00(工作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递交《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cgzxwangdi@qq.com(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5楼大厅财务处换取发票。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江支行(行号:********2191)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小微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1月3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1月30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十、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19年1月30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消防总队
采购经办人:王 飞 邱文杨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 迪 廖航宇
代理机构电话:173*****92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
十二、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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