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维护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维护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区有关规定,就松岙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维护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JX-18094、档案编号:FHGQZB(2019)004D
二、招标单位:宁波市奉化区象山港湾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及供货要求:
1.招标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松岙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维护招标项目 | 1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需求 |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1万元/年;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主要分析设备生产商之一的特约维修站资格(本项目主要分析设备为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2001B型COD在线分析仪、岛津公司的TNP4200型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岛津公司的NHN-4210型氨氮仪);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
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电话、传真:0574—********
在2019年1月23日下午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注:▲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账,超时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三),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9年1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三)。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fh.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2、相关内容须知:《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ztb.fh.gov.cn/。
3、招标文件的购买费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可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
九、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象山港湾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卓益浩、唐祥、罗燕波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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