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太湖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经理部物资(电缆)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太湖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经理部物资(电缆)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太湖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03-THDD-WZZB-DL-20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太湖大道(建林路~锦峰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标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太湖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电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苏州市太湖大道(建林路~锦峰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标段。

工程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与阳山西路交口。

资金来源:自筹。

建设规模:本次施工图设计为太湖大道(建林路~锦峰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东起建林路,西至锦峰路,路线全长5.432km。同时对终点南北向潇湘路进行扩容改造,提升对终点锦峰路平面交叉口的分流能力。

项目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为80km/h,辅道设计速度为50km/h。项目东段顺接现状高架落地段,向西采用双向六车道的断面分别下穿阳山东路、阳山西路后接地跨越绕城高速至锦峰路交叉口,全线通过节点下穿消除平面交叉实现路段快速化。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7日,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与阳山西路交口中铁城建三公司太湖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部会议室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19年1月10日13时00 分至13 时30 分。

7.2递交地点: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与阳山西路交口中铁城建三公司太湖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部会议室。

7.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13时3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投标人须知

9.1 合同付款条件:无预付款,货物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付至总货款的95%,5%质保金满2年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自愿承担由于建设方不能按时向总包方结算的风险,因建设方不及时付款导致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费用时,乙方自愿免除甲方违约责任。

9.2 本项目所需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开标时发现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废标处理,如签订合同后发现则发生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9.3 中标单位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时需配合甲方电子合同签章制度。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太湖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与阳山西路交口中铁城建三公司太湖

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滕海波

电话:137*****722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桂海路21号

联系人:杨鹏飞

电话:139*****455

监督电话:152*****111

2019年01月04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1

电缆

WDZB-YJY-5*6

100

中铁城建三公司太湖 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与阳山西路交口

2

电缆

WDZB-YJY-5*16

500

3

电缆

YJV-8.7/15KV-3*70

1100

4

电缆

YJV-8.7/15KV-3*95

5170

5

电缆

VV-1*185

80

6

电缆

WDZB-YJY-4*185+1*95

2800

7

电缆

YJV-5*240

220

8

控制电缆

RV-105-7*1.0

200

9

电线

WDZB-BYJ-2.5

500

10

电线

WDZB-BYJ-25

120

11

电缆

WDZBN-YJY23-3*70+2*35

720

12

电缆

WDZBN-BYJ-3*2.5

100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万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太湖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电缆

招标编号

CRUCG03-THDD-WZZB-DL-2019-001

招标文件包件号

01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法人委托人

年月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缆 物资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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