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东大沙河丰庄段河道治理工程
延津县东大沙河丰庄段河道治理工程
延津县东大沙河丰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东大沙河丰庄段河道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168号
三、变更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的“评标价评审标准”中的“奖励额度标准,累计不超过2.5%”中的内容“以下情形为奖励额度,累计不超过2.5%:1.承建的水利工程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的0.5%;2.承建的水利工程近三年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或“优秀施工”的,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的0.5%;3.承建的水利工程近三年获得“大禹奖”或“鲁班奖”的,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的1%;4.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的,一级(水利部颁发)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1.5%,二级(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1%,三级(省辖市或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0.5%。上述1、2、3项加分时,同一奖项类别的同一工程不重复计算。”现变更为“以下情形为奖励额度,累计不超过2.5%: 1.承建的水利工程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的,每项工程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的0.5%;2.承建的水利工程近三年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或“优秀施工”的,每项工程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的0.5%;3.承建的水利工程近三年获得“大禹奖”或“鲁班奖”的,每项工程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的1%;4.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的,一级(水利部颁发)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1.5%,二级(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1%,三级(省辖市或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0.5%。上述1、2、3项加分时,同一奖项类别的同一工程不重复计算。”
2、其他内容不变。
注:各投标人请下载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特此说明。
四、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延津县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西大街利民路17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158*****828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8号8层02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8*****309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
标签: 河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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