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18-2019年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艺术学院2018-2019年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艺术学院2018-2019年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艺术学院委托,对新疆艺术学院2018-2019年学校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采购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入围活动,本项目每包均入围2家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艺术学院2018-2019年学校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第三包:冻货类(鸡边腿、鸡小腿、鸡胸、鸭边腿)配送采购;

配送范围:新疆艺术学院大学食堂、附中食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编号:HRCZB20180688-3

四、采购预算金额:约132.15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所有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三包必须是专业的冻货类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冻货类配送(或生产、销售)等相关项目。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检验(检疫)报告或质检合格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以上所列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资格准入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将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报名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报名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资料,以上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北京时间10:30-13:30,15:30-18:30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八、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日期:2019年1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503号会议室

十一、招标人:新疆艺术学院

联系人:宋主任 丁主任联系方式:158*****889 189*****314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503号

联系人:张俊哲联系电话: 151*****720

2019年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原材料 食堂大宗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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