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水泥制品、木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9年水泥制品、木杆(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宿州联通2019年水泥制品、木杆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水泥电杆、水泥拉盘、木杆,共有7米水泥电杆1200根,8米水泥电杆600根,10米水泥电杆500根,12米水泥电杆10根,60cm*23cm水泥拉盘600条,8米木杆200根。最终采购数量以买方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采购预算为80万元(不含税)。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该协议下采购订单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二者中有一项满足即该协议终止。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为100%。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自接到招标人要货通知单起7日内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2.5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合同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签署的至少一份水泥杆等水泥制品销售合同证明材料;
(2)上述合同业绩累计总金额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
(3)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4)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的。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1月04日17时00分起至2019年0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路太宁花园紫云阁一单元1001室。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邮箱wangyongmei_xm@jsptpd.com(请在邮件正文中用文字编辑单位全称、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1.4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电汇凭证须备注“XX公司(简写)宿州水泥杆标书费),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1月04日17时00分起至2019年0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步骤1: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邮箱wangyongmei_xm@jsptpd.com(请在邮件正文中用文字编辑单位全称、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2)步骤2: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或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登录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下同),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查询到要参与的项目),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再点击“购标支付”,上传付款凭证,待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项目招标文件。
(3)投标人须在第4.2.1款中要求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2个步骤的操作,否则将导致投标人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由于本项目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电子招投标,要求投标人及时购买iPASS数字证书(2016年12月30日之前购买的iPASS证书均须升级后才可以使用),否则无法编辑和上传投标文件。购标成功后,需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系统管理”-“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相关控件,否则无法执行打开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编辑等工作。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iPASS数字证书服务咨询电话:***-********,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转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1月25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路太宁花园紫云阁一单元1001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或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上传至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25日09时30分。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当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开标、评标环节该投标人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只有报价异常时,开标环节该投标人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投标人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133号联通公司
联系人:邵经理
电话:186*****991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分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路太宁花园紫云阁一单元1001室
联系人:王永梅
电话:186*****186
联系人:孔伟
电话:186*****279
联系人:成彬
电话:****-********
电子邮件:wangyongmei_xm@jsptpd.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银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账户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帐号:1259 0209 5710 410
开取发票: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在邮箱正文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公司地址及联系电话”信息,并附“一般纳税人证明、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彩色扫描件;否则将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布单位 :宿州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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