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社会资本征集意见招标公告
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社会资本征集意见招标公告
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社会资本征集意见公告
发布机构:驻马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发布人:陈国新 发布日期: 2019-01-04 15:13 访问次数:9
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社会资本征集意见公告
2018年1月,农业部复函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在驻马店市建设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业加工产业园,确定了“全国一流、世界领先”的战略目标。河南省委、省政府和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科学布局,着力打造中国国际高端食品制造基地、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基地、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基地和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物流贸易中心。
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同意,产业园项目拟采用PPP模式运作,由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实施机构,公开征集具备投融资、建设、运营、产业招商、产业服务等综合能力的潜在社会资本意见。
欢迎有意向、有实力的企业(不同类别企业可组成联合体)反馈书面意见,并诚邀社会各界莅临驻马店市洽谈合作。
联系人:史书贤电话:150*****333
霍中原电话:180*****110
邮 箱:gjncpjgy@126.com
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
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社会资本意见征集方案
2019年1月4日
目 录
潜在社会资本方:
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同意,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建设,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项目实施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机构公开征集潜在社会资本意见,现就本征集意见工作声明如下:
1.本次征集意见不属于正式采购程序,不作为政府承诺。
2.本次征集意见主要是对PPP模式的核心条件进行测试,根据反馈情况有可能进行修改,对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无论潜在社会资本是否参加征集意见,在后续采购环节中均不会受到歧视待遇或差别性对待。
欢迎各潜在社会资本秉乘友好合作的诚意,为项目的发展和推进,积极响应,献言建策。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
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2.2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2.3 项目所属领域农业领域——产业园区建设
3 项目建设背景及范围3.1 项目建设背景河南作为中国的农业大省,素有“中国粮仓”、“国人厨房”之美誉。自 1998 年至 2018 年,由国家农业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已连续成功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举办二十一届,在国内乃至国际上都有广泛影响。
驻马店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是黄淮地区中心城市之一,也是国家和河南省重要的粮油生产基地,素有“中原粮仓”“中州油库”“芝麻王国”之称。在全国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大环境下,驻马店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探索出了一条推进农产品加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农产区工业化的路子。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规划中,驻马店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发挥区域优势和本土产业优势,2018年初,河南省人民政府向农业部发出《关于恳请建设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的函》。2018年1月,农业部复函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在驻马店市建设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奠定了本项目建设的基础,增强了驻马店市政府大力推动本项目的信心。
3.2 项目区域范围以棠溪大道以南-创业大道以北-农业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15KM2围合区域为一期项目用地范围。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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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总体(空间)规划》内容,一期围合区域内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基础设施、路网、绿化、水系、公共服务设施、信息化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具体投资匡算如下表所示:
一期(15km2)总投资匡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市政基础设施 | 430510 | 49.16% |
1.1 | 路网建设工程 | 296701 | 33.88% |
1.2 | 绿化工程 | 107986 | 12.33% |
1.3 | 城市生态水系工程 | 22015 | 2.51% |
1.4 | 环卫设施工程 | 3808 | 0.43% |
2 |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 63255 | 7.22% |
2.1 | 综合服务楼 | 47000 | 5.37% |
2.2 | 展览展示中心 | 3000 | 0.34% |
2.3 | 医疗设施 | 1375 | 0.16% |
2.4 | 教育设施 | 11880 | 1.36% |
3 | 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 | 30000 | 3.43% |
4 | 土地征拆投入 | 235647 | 26.91% |
5 | 建设期利息(上浮20%匡算) | 116302 | 13.28% |
投资额合计 | 875714 | 100.00% |
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文件,本项目为农业领域产业园区类项目,综合考虑项目投资建设内容与规模、回报机制、政府监督、项目潜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等因素,拟采用 PPP 模式进行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产业导入等工作,具体投融资模式以PPP模式为主,多元化投融资方式为辅。
社会资本方意见或建议:
4.2 项目投融资结构本项目由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在驻马店市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专门负责园区整体推进,其中政府(出资代表)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过20%。
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项目资本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 号)规定的资本金要求和项目融资需求合理确定,暂定为项目总投资的 20%,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分批到位。80%的债务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项目公司优先利用项目收益及自身授信,通过银行贷款、债券、基金等方式予以筹措。
社会资本意见或建议:
4.3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拟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回报资金来源为使用者付费及合作区域内新增财政收入,上限不超过合作区域内新增财政收入的70%。
合作区域内新增财政收入是指合作期内、合作区域内新产生的各类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非税收入(含专项收入、专项基金等)。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将合作区域内新增财政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统筹安排预算,作为支付社会资本投资及合理利润的回报来源。
本项目使用者付费来源主要为地下综合管廊、综合服务中心、医院、学校等运营收入和园区服务、产业服务、物业服务等经营收入。
合作期内政府需支付总额包括:规划设计咨询服务费的110%;土地整理投资服务费11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费的115%;产业发展服务费的45%;园区内的运营维护服务费的107%。
社会资本意见或建议:
4.4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5年。
社会资本意见或建议:
4.5 社会资本准入条件本项目为农业领域产业园区类项目,投资额度大,投资周期长,要求社会资本具有农产品加工相关产业导入策划、投融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招商、产业服务、园区运营管理等综合能力,具有不同优势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
社会资本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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