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胥口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胥口镇藏胥路等相关道路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公告

吴中区胥口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胥口镇藏胥路等相关道路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公告

附件: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吴中区胥口镇环境卫生管理所之委托,就胥口镇藏胥路等相关道路保洁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HX2018-WZ-G-02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胥口镇藏胥路等相关道路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需求:

(1)作业内容及范围

序号

路名

长度(米)

宽度(米)

面积(平方米)

人数

备注

1

胥欣路

1300

15

19500

2

孙武路——东大街

2

胥箩街

230

8

1840

胥欣路——东欣路

3

东欣路

800

16

12800

1

东欣桥堍北——孙武路

4

胥欢街

500

8

4000

1

腾胥路——孙武路

5

腾胥路

100

7.5

750

2

胥江大桥——东欣路

6

胥忆街

500

10

5000

1

孙武路——腾胥路

7

广场

0

2

8

曹丰路

1200

8

9600

1

藏胥路——石中路

9

合丰路

1500

7

10500

2

一箭河路——藏胥路

10

一箭河路

600

18

10800

1

石中路——石胥路

11

茅蓬路

1700

24

40800

3

石胥路——藏胥路

12

繁丰路

1600

24

38400

2

石胥路——藏胥路

13

胥康路

600

4

2400

1

石中路——石胥路

14

石中路

1480

20

29600

2

孙武路——建丰小区门口

15

藏胥路

4850

22.5

109125

14

孙武路——苏福路

16

藏中路

1800

9

16200

2

苏福路往南——村口

17

孙武路

5600

21.5

120400

11

东欣路口往西——大风车(顾家河桥)

18

环太湖路

2150

8

17200

1

度假区警亭往东——水利大桥333灯杆

19

胥渔路

500

18

9000

1

环太湖路口——孙武路

20

高速出口

0

1

21

石胥路

2500

18

45000

3

孙武路——苏福路

22

茅蓬路

695

24

16680

1

茅蓬路东路口起-----弗莱恩

23

一箭河路

790

18

14220

1

石胥路十字路口——茅蓬路

24

顾巷路

1200

17

20400

1

石胥路往东到底

25

采香二村、人才市场道板

0

1

26

采香三村

600

13.5

8100

1

南北方向路

27

采香三村

500

13.5

6750

1

东西方向路

28

清运工

4

29

驾驶员

10

30

快速保洁员

5

31

项目督查员

2

32

项目经理

2

合计

33295

569065

83

(2)服务要求

1.本次服务方案为道路人工保洁方案,道路机械保洁仍由甲方负责。

2.车辆配置要求:

序号

车辆要求

数量

1

小型机扫车(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000KG)

2

2

三轮人力保洁车

40

3

电动三轮保洁车

10

注:作业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须办理所有相关保险,一切事故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在服务期间若出现车辆数量达不到实际需求的情况,由中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无偿配备,其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3.在满足中标单位聘用标准的情况下,需优先聘用甲方现已在服务的保洁人员。

(3)保洁要求:

1.保洁范围:

道路两侧小广告(路灯杆、信号灯杆、果壳箱、垃圾桶、隔离带、公交车站、交通指示牌、电线杆、树干、公示牌、公告栏及配电等到围墙为止)的清理、清洗。

2.道路路面、人行道、绿化带等实施清洁、保洁(含果壳箱、垃圾桶内垃圾、各类生活垃圾)。新镇区各含二座公厕(地点为胥欣路及胥江广场;其中胥欣路公厕需设立一人提供专职打扫服务)。

3.公共卫生间管理制度

3.1公共卫生间保洁范围及等级

3.1.1公共卫生间保洁范围应为公共卫生间四周3 m范围内的地面、绿化带、外墙面、化粪池以及公厕内部所有设施。

3.1.2AAA、AAA+公共卫生间: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区域的独立式公共卫生间;大型商场、饭店、展览馆、机场、火车站、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省市级医院附属公共卫生间。AAA、AAA+公共卫生间应符合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卫生间内部装饰体现生态特殊或文化主题,室内面积不小于80 m2、坐蹲比例不小于1:5,有独立的母婴室等条件。AAA+还需要有独立设置的化妆间。

3.1.3A、AA公共卫生间:城市主次干道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的独立式公厕;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性服务机关单位、体育场馆、餐饮店、招待所和区县级医院的附属式公厕。A、AA公共卫生间设置一个公用手纸盒、暂不能提供免费用纸 的,应设置自动售纸机或提供人工售纸服务。每个厕位门外有坐(蹲)位标识,厕位内设置搁物板(台),配备干手设备、面镜。有保洁记录并公示、有符合标准、正常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在适当位置设有呼叫器。通风良好,无异味。AA级公共卫生间在满足A级公共卫生间的必备条件之外,还应符合室内面积不小于70 m2、男女厕位比不大于1:2,有独立管理间、工具间、家庭卫生间、小便位,每个厕位内设置扶手,配备洗手容器、保洁员着装统一等条件。

3.1.4达标公共卫生间:其他街道和区域的独立式公厕。有工具箱或工具柜、有废弃物收集容器、每个厕位设置至少一个挂衣钩,有管理制度、标准、保洁员信息、投诉电话并公示。有明确的卫生间编号,标明开放时间及监督内容,并公示,有规范醒目的外部标识。

3.1.5移动公厕:在人口稠密、流动人口数量较大或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可整体移动的厕所。每个厕位设置至少一个挂衣钩,有管理制度、标准、保洁员信息、投诉电话并公示。有明确的卫生间编号,标明开放时间及监督内容,并公示,有规范醒目的外部标识。

3.2公共卫生间保洁质量要求

3.2.1公共卫生间保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卫生间应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管理房(工具间)物品摆放有序,整洁无杂物,不得挪作他用。无闲杂人员,严禁使用明火。应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

●公共卫生间应全天候免费开放,AAA+、AAA、AA类公共卫生间全天专人保洁,公共卫生间实行一客一保洁。

●A类、达标公共卫生间每天保洁次数不少于4次,每月不少于2次对公共卫生间内设施及周围环境进行深度保洁。

●公共卫生间内照明、卫生洁具、镜子、衣帽钩、冲水设备、拖把箱(架)、换气扇、烘手器、除臭设施等应确保正常使用,无积灰、污迹。拖把箱内工具配备齐全。

●公共卫生间应配备专用烟灰缸、废纸篓,废纸篓内套放标准垃圾袋,每天适时倾倒,纸篓内废弃物不得超过纸篓容积的3/4。

●公共卫生间内地面应保持整洁,粪槽、便槽(斗)和管道应无破损,内外墙粉刷应无剥落。

●公共卫生间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

●公共卫生间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残疾通道畅通。

●座便器、蹲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

●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味;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公共卫生间的标志、标识及导厕牌应规范设置,清洁完好,方便群众人厕。

●公共卫生间3 m周围地面应保持硬化或绿化。周边3 m 范围内无零散垃圾、乱搭建,拖把摆放、衣物晾晒不应影响公厕美观。

●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保洁前应设立提示牌、保洁完毕后规范填写保洁运行记录。

●化粪池与出粪口应有盖板,无破损、凸陷,清水池有水、无青苔、杂物。

3.2.2 卫生保洁质量控制指标应符合公共卫生间保洁质量控制指标

的规定。

公共卫生间保洁质量控制指标

项目

AAA、AAA+公共卫生间

A、AA公共卫生间

达标公共卫生间

纸片(块)

≤1

≤2

烟蒂(个)

≤1

≤2

粪迹(处)

痰迹(处)

≤1

≤2

积灰(处)

≤2

臭味(级)

≤1

≤2

苍蝇(只)

≤3

蛛网

注:臭味强度0级为无臭味;1级为勉强感觉臭味存在;2级为稍可感出的臭味;3级为极易感觉臭味存在;4级为强烈的气味;5级为无法忍受的极强气味。

4.服务区域内偷倒垃圾、清理垃圾及联动中心工单(需配备专用清理车)

(4)人员要求:

a.当班人数不低于83人,包括项目经理及项目督查员各2人,清运工4人,驾驶员10人,快速保洁员5人,道路保洁人员60人,具有苏州户籍或本地居住证或本市长住人员优先,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说普通话,有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所有服务人员男性年龄不得高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高于50周岁。投标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胸卡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b.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高温费等,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为无效投标。

c.投标单位需承担所有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单位不承担责任。投标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胸卡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保洁管理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

d.保洁管理服务期内,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

e.中标单位需设立固定1名负责人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指定人员联系工作。(注:以上人数为本项目最低配置人数,所配置人员花名册及简历一份交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备案)。

(5)道路清洁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通用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1一至四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但在同一单元数内,不得超过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道路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控制指标

项目

不允许

存在的缺陷

允许存在的缺陷

缺陷名称

1个缺陷的物理量

各质量等级缺陷

当量控制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路面

1条状污染物

2块状污染物

3粪便

点状污染物

3 m半径以内点状

污染物不大于2个

2处

4处

6处

8处

人行道

点状污染物

3 m半径以内点状

污染物不大于2个

墙角

1条状污染物

2块状污染物

点状污染物

3 m半径以内点状

污染物不大于1个

附属

设施

1乱涂写

2乱招贴

3乱刻画

浮灰

当划痕长度为

10 cm

出现浮灰堆积

1处

2处

3处

4处

1.2每日的清扫作业应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一、二级道路第一遍清扫作业应于每日7:00前结束,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整洁。

1.3严禁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或焚烧垃圾,应到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倾倒后应将垃圾收集容器、清扫保洁工具复位、摆放整齐、地面冲洗干净,不应对行人、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造成影响。

1.4路面冲洗宜在22: 00~6: 00之间进行;冲洗后,路面应见本色,下水口不应堵塞。没有下水口的道路可不冲洗,结冰期不带水作业。宜优先采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或河道水源进行冲洗。在雾霾天气预警时,宜增加道路冲洒水次数。

1.5机械化作业时,应开启警示灯模式进行作业。每日早、晚高峰期后定时对主干道零散垃圾进行机械化保洁。

1.6实行机械化作业的道路作业质量应满足《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DGJ32/TJ 172的要求。

1.7餐饮饭店、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和土方车运输路线应适当增加各项作业频次。

1.8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道路融雪后,应及时清扫干净路面煤渣、灰沙及其他废弃物。

2.二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2.1 主要路段每天6:00开始,巡回保洁不应少于16h,路面基本见本色。

2.2 路面冲洗,每周不应少于3次。

2.3 气温30℃以上时,平均每天洒水不应少于3次。

2.4 清扫无死角,路面基本无杂物,垃圾无漏收;雨后基本无积水,雨水窨井盖无阻塞;街巷交界处扫遁。

2.5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应整洁。

2.6人行天桥桥面保洁质量应与一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2.7车行隧道的路面应干净,无积存污水和垃圾;隧道两壁应无明显污物;隧道进出口保洁质量应与所在连接路段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2.8人行地道的地面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阶梯、 扶手应干净,两侧墙面应无乱贴、乱画。

2.19道路绿化带内无零散垃圾及烟蒂,行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等,应与道路的洁净相协调。

2.10道路及高架隔离设施应整洁,并定期清洗,无明显灰尘污物;道路及高架隔离设施底部应无散落垃圾和明显尘土。

3.清洁卫生做到随脏随扫,服务质量必须达到“五无”、“五净”标准。“五无”即无堆积物,无砖头沙石,无污泥积水,无纸头胶袋,花坛外表无污渍。“五净”即路面净,沟眼净,边角净,果皮箱净,花坛树头净。

a.道路的清洁标准:

①保洁时间:每天7:00—16:30实施不间断在岗服务。

②保洁范围实行从墙根到墙根保洁,含快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隔离栏等。

③目视地面无杂物、积水、油污,无明显污渍、泥沙。

④道路、人行道无污渍,白色垃圾每100平方米控制在3个以内。

⑤行人路面干净无浮尘,无杂质、垃圾和痰渍。

⑥在规定时间内需循环保洁,路面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b.绿化带的清洁标准:

①目视绿化带无明显垃圾、落叶、枯枝。

②每10平方米烟头控制在1个以内。

③花坛外表无污渍。

c.雨水排泄边井的清洁标准:应达到目视干净无污渍,无青苔、杂草,排水畅通不堵塞。

d.特别说明:在胥口镇藏胥路等相关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承包区域范围内的场地、公交站台的垃圾清扫及小广告的清理均由乙方承担。在胥口镇藏胥路等相关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承包区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日常清扫由乙方负责,同时道路路面上工程车辆抛洒滴漏下来的渣土、小范围偷倒的垃圾等,乙方必须及时清扫干净并清运出现场。在胥口镇藏胥路等相关道路保洁服务外包承包区范围的绿化带内垃圾(不含绿化修剪下来的垃圾)、隔离带内的垃圾(不含绿化修剪下来的垃圾)、人行道彩板上的垃圾,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含果壳箱、垃圾箱、生活垃圾)。在任何情况下(特别是灾害天气期间或重大保障活动期间),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好胥口镇藏胥路等相关道路保洁服务外包工作。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清雪作业。道路做到从墙根到墙根的保洁,且道路衔接处要各向两端延伸5米。保洁管理服务区内清扫出来的树叶、树枝、杂草、沙石、渣土、建筑垃圾等必须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必须清运至就近垃圾堆放场。

(6)考核管理标准及说明(考核明细详见附件)

甲方将派指定负责人对乙方每月考核一次,满分100分,以60%计入每月总分,日常考核以40%计入每月总分。月度考核成绩达到95分标准的,作业经费全额划拨,未达标准的,成绩每降低1分,扣减该单月的划拨经费1%。然后再扣除因环卫从业人员管理、环卫作业管理、社会责任(含工单处理)考核等因素扣款,考核每扣0.1分扣减当月总经费的0.1%以此类推。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巩固环卫作业质量,在无重大违规情况下,每季度拨付经费。(区级考核的清单均作为考核标准,纳入每月考核的相关扣分及处罚要求标准)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为确保采购质量,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报名流程: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投标单位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 CA 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 CA 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 CA 证书至苏州 CA 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

投标单位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投标单位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投标单位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投标单位。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投标单位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4.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投标单位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后方可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文件以及中标公告。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5.联系方式:

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业务咨询)

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11日(北京时间)

六、本次项目采购预算:捌佰壹拾叁万叁仟元整(¥*******.00元)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10:30整(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陈宗婷 TEL:151*****013)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10:3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帐 号:****************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投标保证金后当场开具有效收据。

投标单位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1)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保证金;(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服务期限:二年,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

2.服务地点:吴中区胥口镇(具体详见采购内容指定地点)

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5.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

6.中标服务费率:根据以下的收费标准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在100-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在500-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在1000-5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2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预算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本次中标服务费为84064.00元)

服务费账号:****************3
账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市白塔支行

(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7.采购单位:吴中区胥口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张惠

电 话:********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

8.代理招标单位名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1号办公楼2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

电 话:(0512)********(TEL/FAX) ********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陈宗婷/房仁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外包 道路保洁 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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