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酸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年产5万吨β建筑石膏粉包装线招标公告
柠檬酸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年产5万吨β建筑石膏粉包装线招标公告
招标人: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招标编号:JITC-1900DS0029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受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就柠檬酸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年产5万吨β建筑石膏粉项目包装线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位置:江苏省宜兴市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柠檬酸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年产5万吨β建筑石膏粉项目包装线的供货及相应的技术服务。本次需采购吨袋包装线一条,二十五公斤袋包装线两条,详见招标文件。
时间:2019年1月4日
5.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购买标书费用:
(1)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b.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6. 投标人具体资质、业绩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起)具有10个粉尘类物料包装系统业绩,且运行良好;若在β石膏粉行业成功业绩的一并提供。(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及用户使用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止,每天8:30-11:30或14:00-17:0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
8.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附后,必填!)
9. 投标保证金:1万元,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10.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6楼开标一厅。
12. 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项目咨询时,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如购买后不准备参与投标,也请尽快通知我公司,谢谢合作。
(1)联系人:叶婷
(2)电话:025-83200968
(3)邮箱:XKL208@sina.com
(4)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邮编:210024
(5)银行信息(仅用于支付购买标书款)
户名: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江苏路支行
人民币帐号:7321810182600023404
附件:请将此表填好,word版发送至XKL208@sina.com,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开票类型(二选一) | 口增值税普通发票 口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
4 | 投标人注册地址、固定电话 |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
注: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请确保其正确性,如因投标人提供的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开票错误、无法认证等后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代理机构概不处理退票、换票。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项必填,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填写1-3项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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