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度、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二次)招标公告


分散询价(二次)采购公告

启东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2017年度、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详细内容及要求见后附件一)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
说明: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拾万元整,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甲级资质,且熟悉启东市基本情况。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包括项目实施、税金、成交服务费等与实施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天送
联系电话:****-********
2.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附件二),
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技术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A.本项目工作及成果分析报告(其中包括:工作进度安排、组织管理体系、工作流程等);
B.完成本项目的技术方案;
C.本项目主要人员配备及资历证明材料汇编;
D.完成本项目的预期成果;
E.完成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关承诺。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密封。
3.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19年1月11日下午2:30-3:00 密封送至启东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登记的同时请递交保证金汇票,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启东市国土耕保科****-********
地址:启东市公园中路820号。
4.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向启东市国土资源局交纳人民币2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启东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收款单位:启东市财政局
汇票账号:****************000869
开户行:启东市农商银行长江支行
(2)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4)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应向我局缴纳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10%,待履约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5)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项目实施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完全满足询价公告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中标人。
本次询价如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如政府采购单位批准采购方式变更,可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dztb.com)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七、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须在启东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时间内完成。
八、付款方式:项目成果通过启东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4日






附件一、启东市2017年度、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要求
一、项目名称
启东市2017年度、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
二、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部署,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2015年1月16日专题会议纪要(2015年第3号)要求,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实行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管理,从而有效整合资源资金优势,科学合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启东市响应省、市号召,积极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上图工作。
近几年启东市经济发展迅猛,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摸清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资源状况,有利于提高中低产田的质量和综合产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居住环境,促进广大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为我国粮食安全提供长远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1.查清家底。查清全市历史上已建成、已验收、在建和已立项的高标准农田规模、分布等状况,掌握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2.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今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打下良好基础,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强化服务与监管。充分利用全市高标准农田信息化管理平台,科学指导各地合理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比例尺与坐标要求
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采用1:5000;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3°分带;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精度要求
长度单位采用公里(km),保留2位小数;资金单位采用万元,保留2位小数;面积单位采用公顷(hm2),保留4位小数,采用亩,保留2位小数。
3、项目上图编号要求
所有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统一编号,采用“字母(1位)+数字(13位)”的方式,如G********00000。
首字母表示项目主管单位或部门:
F:表示省发改委单独立项的项目,即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
FN:表示省发改委与省农委项目,即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
FL:表示省发改委与水利部门项目,即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末级渠系)建设项目;
G:表示国土系统项目,即省、市、县国土系统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N:表示省农委项目,即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K:表示省农开局项目,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S:表示市级投资项目,包括市级人民政府投资高标准农田项目和各部门(不含国土系统)投资高标准农田项目;
X:表示县级认定及投资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县(区)、乡(镇)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和县(区)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不含国土系统)投资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其中,XR表示县(区)、乡(镇)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标准农田项目。
第二到五位数字表示项目的立项年代,如2012年立项的项目,则为“2012”。
第六到十一位数字表示项目所在地行政辖区的行政区代码,如启东市为“320681”。
第十二到十四位数字表示项目所在县(区)该年代该部门的项目流水号,如启东市2010年农开系统两个项目,即项目上图编号为“K********81001、K********81002”。
(二)工作依据
(1)《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27号);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国农办[2009]163号);
(4)《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细则》;
(5)《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程》;
(6)《江苏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标准(试行)》;
(7)《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增43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8)《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
(9)《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10)《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3]384号);
(11)《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概(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12)《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13)《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0年);
(14)《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
(15)《江苏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
(16)《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年)》;
(17)《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3—2020年);
(18)《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
(三)工作内容
分别对启东市2017年度和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按照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的相关要求,将各年度已建成、已验收、在建和已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一上图入库。
(四)预期成果
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成果包括:调查成果、数据与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其中:
1.调查成果:包括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项目确认图、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项目调查表;
2.数据与数据库成果:包括各类统计报表、上图入库数据库和上图入库管理数据库;
3.图件成果:包括高标准农田分布图、分部门高标准农田分布图;
4.文字成果:包括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方案、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实施方案、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及成果分析报告。
具体成果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附件二:报价表范本

报价表
启东市2017年度、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
项目名称
总金额(元)
备注
启东市2017年度、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报价单位:        (须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间:

附件三:合同样式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 目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委托方(甲方):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启东市国土资源局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依据启东市国土资源局的分散询价采购结果,双方就启东市2017年度、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的技术服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
(一)乙方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甲方的具体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并提交项目成果。
(二)乙方交付以下形式成果:
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成果包括:调查成果、数据与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其中:
1.调查成果:包括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项目确认图、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项目调查表;
2.数据与数据库成果:包括各类统计报表、上图入库数据库和上图入库管理数据库;
3.图件成果:包括高标准农田分布图、分部门高标准农田分布图;
4.文字成果:包括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方案、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实施方案、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及成果分析报告。
具体成果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为保证乙方能有效的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为乙方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2.协助乙方进行过程协调工作并及时反馈情况;
3.协助乙方进行项目成果的验收工作。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交付之日止。
(二)履行地点为。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履行地点事宜以及由于履行地点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分摊事宜。
(三)乙方在项目成果验收后7天内按甲方要求交付项目成果。收件人收件视同交付完成。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一)项目成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相关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以及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成果验收以获得委托方认可为标准。
五、报酬及报酬支付方式
(一)服务报酬总计人民币元整(¥ 元)。
(二)项目成果符合启东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正式成果提交后15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报酬。
六、违约认定及违约赔偿
1. 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认定违约方及违约责任。
2.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违约赔偿额及赔偿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违约方在违约认定后的7天内一次性向无过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额约定为合同额10%。
七、合同变更及合同争议
(一)合同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当事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现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形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三)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成果所形成的新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所完成的新成果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或转让他人使用。
(二)在合同保证期内,乙方承诺对质量缺陷进行无偿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或变更项目要求等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除外。甲方在上述延伸服务外的额外要求部分需支付乙方报酬,具体报酬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甲方更改成果提交形式或追加成果数量的,需参照市场价格支付乙方报酬;合同保证期外的修改按新合同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一致确定。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委 托 方 (盖 章):启东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及邮编:启东市公园中路820号,226200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受 托 方 (盖 章):
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散 上图入库 高标准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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