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水质净化厂提高标准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城水质净化厂提高标准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1、建设地点: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厂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设计范围为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提高标准改造,工程规模为3.0万m3/d,经过水量调配后,平均日为3.0万m3/d,高日高时流量为3.175万m3/d。本工程为扩建工程,一期水质净化厂位于海田路以北、海榆西线以南、凤凰路北端东北角,占地约25.86亩;二期位于一期水质净化厂东北侧,地块总面积23.47亩。本次设计新城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在现状新城水质净化厂北侧预留地内。本次设计主体提标改造工艺为:二期生化池改造为MBBR工艺,同时新建磁混凝澄清池,使水质确保达标。新建或改建的构筑物为:新建磁混凝澄清池、改造二期生物反应池、一期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及一期纤维转盘滤池及清水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厂区配套工程等。
注:本项目分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提高标准改造工程(施工)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认的施工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1.2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1.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1.4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无国家水利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水务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三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
3.2、本次招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05 00:00:00 至2019-01-10 00: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zw.hainan.gov.cn/htms/login!register.do购买招标文件。
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提高标准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2-22 09:00:00,地点(地址)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02-22 09:0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支付地址为:http://zw.hainan.gov.cn/htms/login!register.do。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三亚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三亚市天涯区新风街42号 | 地址:厦门市湖里兴隆路 39 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杨工 | 联系人:陈工 |
电话:****-******** | 电话:186*****715 |
传真: | 传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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