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FB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3#CFB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CFB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CFB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中韩石化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中韩石化【2018】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CFB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CFB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区。
2.3建设规模: 对现有3×3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烟气排放指标稳定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的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0、35、10毫克/立方米)。
2.4建设投资: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额950万元。
2.5计划工期:120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其中检修时间6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对现有3×3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进行本改造项目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中交验收、配合试运、联动试车、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全过程工作,且对EPC总承包工程的技术、质量、HSE、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的三台360t/hCFB已具备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脱硝装置加上臭氧脱硝系统,在SNCR和臭氧系统之后的锅炉出口烟气中NOx排放浓度<100mg/Nm3(干烟气,6%O2)。本技术方案拟在SNCR基础上进行SCR(选择性催化还原)的设计,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在CFB锅炉50%BMCR和100%BMCR工况之间的任何负荷运行中,保证锅炉出口烟气中NOx排放浓度≤40 mg/Nm3(臭氧系统不工作时),二氧化硫浓度≤20 mg/Nm3,粉尘浓度≤5 mg/Nm3(湿式除尘器不工作时)(干烟气,6%O2)。在此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设计、采购和建设,包括SCR反应器和还原剂供应系统两部分及相应的电气、控制、消防、暖通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1月以来有30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采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方案进行超低排放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机电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3年1月以来有30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采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方案进行超低排放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或工程详细设计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1月以来有30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采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方案进行超低排放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或工程详细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3年1月以来有环保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3年1月以来有环保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3年1月以来有环保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 年1月5日8时30分至2019年 1月 10日 08 时 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 年1月10日08时30分。
4.4因招标人已提供改造项目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等,请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时间内携《保密承诺书》(附件1)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获取电子版资料:
(1)获取时间:2019年1月5日8时30分至2019年1月10日8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8时30分。
(3)获取地点: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二楼办公室。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9 年 1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二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区八吉府大街特1号;
邮编:430082;
联系人:马 韬;
电话:***-********
电子邮箱:matao@sswpc.com.cn。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邮编:433124;
联系人:胡 毅;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huyi.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CA章)
2019 年 1 月 5 日


标签: 总承包 超低排放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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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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