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ANJ180267-05SG |
(重新公告) |
1.招标条件 |
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改造工程施工SG2标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8]7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3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3000.00万元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155.9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名称:施工SG2标 |
2.2工程地点:鼓楼区广州路72号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内 |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
2.5结构类型: 其他 |
2.6工期要求: 400日历天 |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10415.00万元 |
2.8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主要包含新建地下停车库7800平方米,15.8米深基坑及桩基支护;扩建门诊楼大厅(2号楼)约600平方米、新增两部垂直电梯、门诊楼(2号楼)内部装修及安装改造15159㎡(全部为地上面积,其中一层2000㎡); 门诊楼(2号楼)、住院楼(3号楼)、综合楼(5号楼)、行政楼(6号楼)四幢建筑外墙出新改造18250㎡;院区内的大门、道路、围墙及地下管网、绿化提升改造等施工及保修等工作(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招标估算价为 10415万元。 |
2.10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7800 m2;建筑物层数:24 层;其中地上层数:21 层;其中地下层数:3 层;建筑物高度:100 m;其中地下室面积:7800 m2;造价:10415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7800 m2;幢数:5 幢;钢结构跨度:15 m;重量:80 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5.资格审查办法 |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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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5年12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住宅除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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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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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6.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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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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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月4日17时4分到 2019年1月11日17时4分为止 |
8.其他 |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本次资格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在资格审查截止之前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1开标室)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项目负责人在资格审查截止之前未到达资格预审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项目负责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基准值公式、K值、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8.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 8.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经理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8.7、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澄清或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8、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9、①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后更改为资格后审方式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②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③在有限数量制评审时,若综合得分相同,以项目经理答辩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项目经理答辩得分仍相同,以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8.10、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反映的内容需要重新评审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但不应此重新确定投标人入围资格和评标基准价。 8.11、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最新有效证件,如提供过期的或者变更前的或者年审前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作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预审评标办法: 一、财务状况(20.00分) ①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净利润大于或等于500万元,小于800万元的得5分;企业净利润大于或等于800万元,小于1000万元的得7分;企业净利润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得10分。(企业净利润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利润表中企业净利润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的,得10分;10亿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的,得7分;5亿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的,得分5分。此项最多得10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二、企业类似工程(10.00分) 投标人自2015年12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住宅除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三、信誉(20.00分) 企业2017年纳税信用等级达A级得20分,B级得10分,C级得5分,其它不得分。(须自行在网上税务局系统里“我的应用”里选择“纳税人信用证明开具”里生成证明材料,或者提供含评价年度的此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四、认证体系(15.00分)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 注:所有证明材料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五、工程奖项(20.00分) ①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住宅除外)获得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得10 分(有效期 2年,730日历天);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5 分(有效期 1 年,365日历天)。本项只计 1 项,按最高奖项计取。 (工程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满分10分) ②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住宅除外)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得10分(有效期 3年,1095日历天);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得 7分(有效期 2年,730日历天);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得 5 分(有效期 1 年,365日历天)。本项只计 1 项,按最高奖项计取。 (工程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满分10分) 注:国优指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工程奖项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具体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15.00分) 项目经理针对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二题,满分15分;优:15分、良:13.5分、中:12分、差:10.5分,无:0分。答辩题目由评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总体设想、项目经理实际现场相关技术、沟通、协调能力等;针对本项目的工程工期、质量、进度控制措施等;相关特殊工艺等内容。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暗标形式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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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 | 地址: |
邮编:210006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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