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咸宁市咸安区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咸安区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已由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2016-62批准招标,初步设计已批复,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已下达。项目法人为咸宁市咸安区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大坝加固、大坝防渗处理、白蚁防治、溢洪道加固、泄洪隧洞加固、灌溉发电输水管加固、大坝左岸近坝山体滑坡整治、水上码头上坝公路改建、金属结构及电气.
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为4个标段:
第1标段:咸宁市咸安区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大坝防渗工程施工;
第2标段:咸宁市咸安区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大坝、溢洪道、输水管、泄洪隧洞、金属结构及其它工程施工;
第3标段:咸宁市咸安区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信息化施工(该标段本次不进行招标);
第4标段:咸宁市咸安区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
第1、2标段计划工期:24个月,第3标段计划工期:36个月;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招标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近五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下同)须承接过至少一项大型水库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证明材料),且须承接过至少一项40米及以上深度混凝土防渗墙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证明)为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企业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2第2标段招标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近五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下同)须承接过至少一项大型水库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企业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3第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格;
(3)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近五年内(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下同)须承接过至少一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6)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企业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第1、2.、4标段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管理办法,本项目第1、2标段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的人员备案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信誉良好,在最近两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往回推算24个月)没有被依法认定有贿赂犯罪行为,投标人应提交其注册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年9月24日至2016年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0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3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http://)和《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jh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 址:咸宁市水利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2单元12层04号
联系人:吕工
电话:***-********转834
传真:***-********转801
网址:http://www.hbjhzx.com
2016年9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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