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搬迁维修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搬迁维修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搬迁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安审批招标核字[2018]48号
所属行业: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所属地区:衡水市-安平县
招标内容: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搬迁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搬迁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招标核字[2018]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41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55.42平方米,三层建筑。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工程(墙体、屋面、防水防潮、内外装修、门窗)、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等。2.2、工程地址:安平县2.3、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2.4、招标范围: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搬迁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2.5、工期: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施工及保修的整个周期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07 09:00至2019-01-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1-3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平县红旗西街193号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626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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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3000
联系人:

刘校杉

联系人:刘玲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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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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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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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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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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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搬迁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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