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环境整治工程-湿地景观大道招标公告

湿地环境整治工程-湿地景观大道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G0500G10064
工程名称: 龙凤湿地环境整治工程-湿地景观大道
建设单位名称: 指挥部
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性质: 新建 工程规模: 详见图纸及清单
开工时间: 2010-08-15 竣工时间: 2010-10-15
投资金额(万元): 4443.4200
招标代理联系人: 招标代理联系人电话:

公告信息公示开始时间: 2010-07-30 公示结束时间: 2010-08-0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提问截止日期: 2010-08-04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 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二级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3. 当第一名预中标人为外埠建筑业企业时,该企业要立即到市建设局市场办领取《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庆登记备案表》和申请办理跨区备案手续,并要求该企业必须在预中标公示期起六个工作日内履行完跨区备案程序,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一年在大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外埠建筑业企业办理进庆准入投标或备案手续详见招标文件4.6条】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文件《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庆政发[2008]32号)精神,投标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投标。4.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其他规定:一、投标人的确定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报名环节,也不进行开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不再组织招标会,投标人自行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三、答疑和踏勘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提出,投标人质疑期限:于2010年8月4日24时答疑截止;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期限:于2010年8月5日24时答疑截止。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答疑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或提供足以表明工程具体位置的文字、图片等。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四、招标人在安排开标会、评标会前须完成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备案。五、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交纳席位费。六、大庆企业投标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或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方式;外埠建筑业企业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缴纳。1.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开标前交到光大银行东风支行,账号:****************4,收款单位是: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前次开标的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可用,开标时拿当时开具的票据即可】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需持保函在开标前到开标现场招标人的负责人处签字验收,然后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易中心换取收据。保函应为不可撤销,保函中的招标人名称统一按“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填写。招标人应检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符合规定的应签收。七、开标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所有证书原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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