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钠溶液二次招标公告
次氯酸钠溶液二次招标公告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二次
2.2交货地点:
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升级改造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中州大道与贾鲁河交叉口向东500米。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中牟县姚家镇规划新城以北区域,郑民高速以南,灌区南干渠以北,省道S223以东,黄坟以西,北临小清河;厂外泵站地址位于白沙镇规划的九曲大道、航海大道、万三路、陇海铁路合围区域内。
双桥污水处理厂:郑州市西三环北沿线东、索须河南、京广铁路西、开元路北。
2.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3日内。
2.4 本次招标内容:次氯酸钠溶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次氯酸钠溶液(GB 19106-2013)》中A型Ⅱ类标准),采购量约14000吨(分批采购,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5招标控制价:次氯酸钠溶液单价不超过800元/吨(包含产品出厂价、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称重费、各种税费及附带服务费等交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的全部费用)。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或零售,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运输能力的企业。
3.4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本项目唯一经销代理商。生产厂家已授权销售商参加投标的,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5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合同金额在40万元或500吨以上次氯酸钠溶液供货业绩至少一项。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违纪、违规、违约的行为,不存在因产品质量或服务等原因被用户申请仲裁、提出诉讼或终止合同的不良记录承诺。
(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月8日至 2019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14:3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航海路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B座5楼511室办理报名手续。
4.2报名时请携带如下证件、材料:
(1)投标人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
(4)近三年度(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具有相应资质运输能力的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
(7)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8)投标人国内业绩销售合同;
(9)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10)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材料报名时除(3)外均需出示原件,原件查看后退回;留存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者其报名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航海路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B座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系人:胡晓迪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B座5楼51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7*****957
2019年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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