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青州段)监理、质量检测、施工招标公告

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青州段)监理、质量检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潍坊市水利局以潍发改农经〔2018〕4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青州市弥河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质量检测、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弥河防洪治理工程等别为II 等,工程规模为大( 2 )型。河道、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工程级别均为2级;桥梁工程荷载等级为公路II 级;防汛道路参照四级公路;其他施工等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弥河干流为50年一遇,弥河分流为50年一遇。
弥河防洪治理工程青州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弥河干流堤防及险工整治工程32 处共计20.26km;主河槽护砌10.009km,岸坡防护12.123km,堤防加高培厚4.63km,新建堤防4.83 km,扩挖河槽7.254km;建设防汛道路7. 83 km;桥梁工程及穿堤涵闸建设等设计批复的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监理标:对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青州段)进行施工和保修的全面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8.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9.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0.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质量检测标:对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青州段)所采购的材料及施工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项目负责人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6.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施工标: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青州段)进行施工和保修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规模
大( 2 )型。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段: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具有近三年(2015年12月以来)水利工程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5.2质量检测标段: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5.3施工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2015年12月以来)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标书款汇款凭证必须由单位账户汇款,否则不予确认。
********0@qq.com%E9%82%AE%E7%AE%B1%EF%BC%8C%E5%90%A6%E5%88%99%E4%B8%80%E5%BE%8B%E6%8C%89%E5%A2%9E%E5%80%BC%E7%A8%8E%E6%99%AE%E9%80%9A%E5%8F%91%E7%A5%A8%E5%BC%80%E5%85%B7%E3%80%82">6.3********0@qq.com%E9%82%AE%E7%AE%B1%EF%BC%8C%E5%90%A6%E5%88%99%E4%B8%80%E5%BE%8B%E6%8C%89%E5%A2%9E%E5%80%BC%E7%A8%8E%E6%99%AE%E9%80%9A%E5%8F%91%E7%A5%A8%E5%BC%80%E5%85%B7%E3%80%82">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swzbcw@163.com邮箱,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截止日期后去我公司财务212房间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备注:需要发送开票信息的单位是指第一次在我单位报名或以往没有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票信息有变动的。
6.4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请自行下载。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窗体顶端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1-8 08:30:00~2019-1-12 17:00:00(北京时间),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 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售价:监理、质量检测招标文件500元/标段,施工招标文件7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所购标段标段,如“青州弥河标书款”字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州市弥河管理局
联系人:成爱军
电话:****-*******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凤凰山东路2567号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宝友、王志伟
电话:****-********
邮箱:slzbxby@163.com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检测 青州 防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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