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广-石施招(2006)第004号
1.石狮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的石狮市大北环路第三标段(石泉二路至石蚶路段)K2+909至K3+400(包含4#,5#桥)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投资规模约1000万元。
2.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3工程建设地点为:石狮市大北环路(石泉二路以东的500M内)。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招标范围说明。
2.7本工程招标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罚。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法人。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营体形式投标。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于2006年8月4日9:00时(北京时间)前汇往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投标人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石狮市八七路112号国土建设大厦二楼)购买招标资料,时间为2006年7月13日至2006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星期六、日照常报名)。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图纸折价费:700元/套,售后不退。
8.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要求不低于贰级资质,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9.资格标文件及商务标文件一起于2006年8月4日9时00分以前(招标人于2006年8月4日8时30分开始接收)送至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石狮市市政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丰泽街祥远路兴淮花苑1203
联系人:小邓
联系电话:13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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