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用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服务 招标公告
复用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服务 招标公告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复用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010)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复用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复用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01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23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项目内容: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服务;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灭菌技术、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灭菌消毒服务、医疗器械租赁等。2、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近2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6、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提供供应商网上注册有效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1-08到 2019-01-1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造价咨询部(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银达公寓4-5-1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及“供应商资质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需提供经办人近12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由供应商上缴社保的社保中心出具),且经办人需现场登录社保中心网站供采购人进行网上核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5日,每日9:00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9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1-29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馨华、范继辉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种老师:022-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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