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招标公告
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招标公告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县地震局,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2019-CG-CS002
三、采购人名称: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县地震局,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宝鸡市凤县滨江路108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7*****10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
联系人:鲁女士
电话:177*****786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凤县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采购项目1/
项目概况: 凤县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水质在线监测仪采购及安装,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凤县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水质在线监测仪
采购预算: 2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保护产业机构颁发的环境保护设施施工证书(废水);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非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02 09:00:00至2019-01-0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会议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1)供应商出具对购买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3)供应商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4)供应商资质证书(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5)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15 15: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投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1-15 15: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786
2、开户名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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