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工作站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草原工作站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神木市畜牧兽医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神木市草原工作站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仪器设备(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市草原工作站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仪器设备(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MZCZ-20193
三、采购人名称:神木市畜牧兽医局
地址:神木市人民路上段
联系人:郝小军
电话:189*****16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大楼七楼
联系人:杨平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神木市草原工作站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仪器设备(二次)1批
项目概况: 背负式风力灭火机210台,组合工具150组(包括组合锹、组合耙、组合拍、工具杆、消防手锯、消防砍刀、消防斧、工具包),防火服450套(包括阻燃服、防火头盔、防火手套、防火靴),野外生存设备150套(包括帐篷、水壶、强光手电、睡袋、背包、气垫床),割灌机20台,高压灭火装置1台,拖拉机带铧犁一台等
项目用途: 草原防火
采购预算: *******.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03 08:00:00至2019-01-09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神木市煤炭综合办公大楼七楼西侧708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方介绍信原件; 2、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22 13:00:00
2、投标地点:西安皇后大酒店(西安市兴庆路45号)三楼会议室三楼会议室1
3、开标时间:2019-01-22 13:00:00
4、开标地点:西安皇后大酒店(西安市兴庆路45号)三楼会议室三楼会议室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理处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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