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 ||
品目 |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交通工程/机电工程 | ||
采购单位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08日11: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08日09:00至2019年01月14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30日13: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第4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025.1387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洪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净月大街与博硕路交汇北行30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闫明杰、178*****0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洪欢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DFHT2019-0102-GC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洪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址:净月大街与博硕路交汇北行300米
联系方式:闫明杰、178*****0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洪欢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25.13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08日 09:00至2019年01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3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第4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9-0102-GC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6】180号、吉发改审批【2018】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投资额:2025.1387万元;
2.4 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与博硕路交汇北行300米;
2.5计划工期:2019年02月13日至2019年06月13日,共计120日历天;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6、2017、2018)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3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第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址:净月大街与博硕路交汇北行300米
联系人:闫明杰
电话:178*****08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刘洪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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