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路棚户区改造渠道迁改、围墙拆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砖厂路棚户区改造渠道迁改、围墙拆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砖厂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渠道迁改、围墙拆建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投资【2016】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城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
(2)招标内容:项目位于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北侧,由于砖厂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与解放渠砖厂路段渠道重叠、压占,阻碍棚户区改造施工,影响该区域正常灌溉。需对砖厂路段长度约260米的解放渠进行渠道迁改,围墙200米进行拆建。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砖厂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渠道迁改、围墙拆建工程施工
发包内容:项目位于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北侧,由于砖厂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与解放渠砖厂路段渠道重叠、压占,阻碍棚户区改造施工,影响该区域正常灌溉。需对砖厂路段长度约260米的解放渠进行渠道迁改,围墙200米进行拆建。
计划工期:30天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一、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9:00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1月09日09:00时至2019年01月13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29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29日09:0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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