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东北电力学院实验设备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东北电力学院实验设备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东北电力学院所需的实验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JLZC2004-621-1
  2、招标项目:东北电力学院实验设备
  3、货物名称、数量:
  一包:创新产品设计套件(3套);二包:甲醛分析仪、测氡仪、氨气检测仪、苯气体检测仪、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测定仪各1台
  4、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安装、采掘、集成)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实验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出具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或对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书,或者提供从合法、正规的经销渠道取得所投标货物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如果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使用地)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应委托一家在本项目所在地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作为代理机构,该代理机构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其与该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该代理协议应明确约定双方对招标人和采购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除委托方(即投标人)对采购人和招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还应提供该代理机构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5、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4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6、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4年11月23日14:0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404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到千元)。
  7、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04年11月23日14: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404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
  项目联系人:陈相坤、董松
  联系电话:****-**************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130022
  网址:www.jlszfcg.gov.cn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160*****091001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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