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设备招标公告

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设备招标公告

西藏日喀则一期10兆瓦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设备招标公告
西藏力诺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藏日喀则一期10兆瓦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能源[2010]208号)批准实施。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其委托,对该项目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和光伏并网逆变器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
1.项目名称:西藏日喀则一期10兆瓦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设备招标采购。
2.项目编号:0627-10XZ11333
3. 项目内容: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并网逆变器成套设备。(1)交货地点:日喀则市。 (2)交货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标包内容:一包: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二包:光伏并网逆变器成套设备。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6.投标人资格及报名条件:
一包: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以上,相关证件经过年审(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相关业绩具有运行时间不少于3年,有完成兆瓦级以上项目业绩(提供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络人及电话等详细资料,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应提供兆瓦级电站应用的主流产品技术资料;
(5)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太阳能电池组件通过TUV、UL、VDE等国际产品认证;
(6)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供货。
二包:光伏并网逆变器成套设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单机100KW或以上并网逆变器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且设备至少有一年运行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络人及电话等详细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提供兆瓦级以上电站应用的主流产品技术资料;
(5)非制造商必须出具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6)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或供货。

7.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0年8月3日至2010年8月7日,每日09: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上班,),到拉萨市北京中路41号红山饭店主楼二层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8月27号上午9:00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9.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西藏力诺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41号红山饭店主楼二层
邮编:854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shandong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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