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全域旅游规划招标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全域旅游规划招标公告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云龙区全域旅游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n一、采购人
\n1.名称:徐州市云龙区文化旅游局
\n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66号
\n3.联系方法:****-********
\n4.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志梁电话:****-********
\n二、采购代理机构
\n1.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3 号楼17层 邮编:221000
\n3.联系方法:****-********
\n4. 采购项目联系人:卞彩彩 电话:****-********
\n三、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JSZR(Q)001
\n四、采购项目
\n1.名称:徐州市云龙区全域旅游规划项目
\n2.数量:1项
\n3.采购需求:
\n本项目规划内容应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nA. 评估云龙区旅游业发展现状
\nB.确定云龙区全域发展战略定位、总体目标
\nC.云龙区全域旅游发展空间规划
\nD. 全域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包括核心产业及相关产业)
\nE. 提出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含智慧旅游、旅游交通体系、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等)的优化方案和有效举措
\nF. 探索产业融合与新型旅游业态发展
\nG.近期行动计划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nH.云龙区全域旅游标识导览体系实施计划
\n(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n4.规划范围:徐州市云龙区。
\n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8万元人民币
\n六、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n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n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n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n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n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n说明:
\n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n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n⑵查询渠道包括:
\n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n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n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n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n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n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n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n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n九、获取招标文件
\n1.时间、地点、方式:
\n开标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n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n十、投标有关信息:
\n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 29日北京时间14:30
\n2.开标时间:2019年 1月29日北京时间14:30
\n3.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
\n十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n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月29日北京时间14:00
\n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北京时间14:30
\n3.投标文件的接收受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40室(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n4.投标文件接收人:卞彩彩
\n十二、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n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n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n十四、终止招标
\n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n十五、质疑
\n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n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n
\n
\n\t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
\n\n\t 二O一九年一八日\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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