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土地储备规划等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安区土地储备规划等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安区土地储备规划等编制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土地储备规划等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QC-FW-135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西长安街79号

联系人:薛振省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联系人:杨艳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标项名称采购数量单位预算总金额(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采购内容备注
1 A包 1680000.00 长安区土地储备规划(2017-2021)编制
2 B包 1250000.00 长安区土地储备计划(2018)编制
3 C包 1530000.00 长安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成果编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08 08:30:00至2019-01-15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

3、文件售价:

序号标项编号标项名称标书金额(元)
1 SZT2018-SN-QC-FW-1350/A A包300.00
2 SZT2018-SN-QC-FW-1350/B B包300.00
3 SZT2018-SN-QC-FW-1350/C C包300.00

注: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21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5第三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1-21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5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4、账 号:********582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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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编制 规划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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