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创中心停车位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高新区科创中心停车位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海安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海安高科技创业园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停车位标线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文件编号:01二、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停车位标线工程
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
采购项目:
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停车位标线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金额(元) |
1 | 标线 | 1、材料品种:热熔型反光涂料 | ㎡ | 333.9 | ||
合计(元) | ||||||
注:1、综合单价包含人材机、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等费用;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市场风险属于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2、含运输、安装,施工现场安装时要注意周边已有设施的保护。 |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万元,控制价为2万元。
(详见谈判内容及说明)。
2、供货及安装: 15日历天。
3、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转帐汇款:清单中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满一年扣除因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一次性付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要具备标线等相关经营范围。
(三)谈判保证金及报名费
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400元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用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谈判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年1月15日16:30 前(北京时间)。
4.谈判保证金应当采用现金形式交纳。
(四)补充说明
1.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招标人的各项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理报价。投标人未报、少报、漏报均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因招标人调整变更要求的除外)
2.中标单位确认后(公示期过后开始计算),中标人在7天内签订合同,10天内未签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如须变更需到相关部门备案。
(五)其他约定事项:
1. 中标人更换有缺陷或损坏部件的,所更换设备的质保期将顺延。
2. 质量保证期内,进行上门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 在货物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由于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或安装问题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乙方在质保期内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免费为用户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谈判,登录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1月15日 16:15起-16:3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地址: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海安市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后楼421室
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1月15日16: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海安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谈判主持单位:
海安高科技创业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中明 13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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