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上海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黄浦地区)入围(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9年度上海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黄浦地区)入围(第二次)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9年度上海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黄浦地区)入围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通过上海旅游局年度复核的星级饭店;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度上海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黄浦地区)入围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18-61636-000-0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19-10005) 3、预算编号:02-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饭店,是为黄浦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提供住宿和会议使用,本项目共分2个包,投标人可以只报1个包,也可以报2个包,具体内容包括:第1包: 2019-2021年度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市范围内住宿定点饭店资格(黄浦地区);第2包: 2019-2021年度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市范围内会议定点饭店资格(黄浦地区)。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2)服务地址:上海市范围内。3)定点协议期限:2019-2021年度。服务期限:三年。项目属性:服务类。 5、交付地址:按采购人指定 6、交付日期:按采购人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1.00(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响应供应商必须是通过上海旅游局年度复核的星级饭店(提供有效证明);4、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1月09日- 2019年1月11日09:00-17:00(双休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8报名。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9-01-21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9-01-21 14:0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6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6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携带3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数量:1份;副本数量:2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 六、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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