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林业局无人机及飞行系统招标公告
农业林业局无人机及飞行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无人机及飞行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ZXZJZC*******GK
2.预算及最高限价:42万元;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3.招标项目内容:森林消防无人机及飞行系统1套,林场空中巡查机1套;具体数量、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本项目设备经营范围;
(3)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期限: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5日
7.发售招标文件期限和地点: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银海健身楼上))投标报名受理室(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16:3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9: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1102室(银海健身楼上),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9:30时。
11.开标地点: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1102室(银海健身楼上)。
12.业务咨询:
招标人:义乌市农业林业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05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义东路61号11楼(银海健身楼上)
邮编:322000
联系人: 华晴杰 电话: ****-********-***
报名处联系人:王梦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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