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交站亭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交站亭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智能候车亭新建107处,迁移旧候车亭33处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开标时须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为智能公交站亭的生产厂家,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5.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投标单位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注册投标人身份,上传企业相关信息及有关证件的扫描件,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主项和增项)、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进行现场核验(具体详见投标人和投标单位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1044.3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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