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线上平台”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线上平台”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线上平台”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发布时间2019-01-08 17:08
采购人四川省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1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供应商名称:乐山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580号
各包描述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01-09 09:00到2019-01-10 16:00
采购文件售价50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洽谈时间2019-01-14 14:00
洽谈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96号,****-*******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李老师,0833-2456276
预算金额(元)*******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采购项目内容:“线上”平台(乐山企业在线网)日常运营及维护项目,“线上”平台开展的服务中小企项目,业务系统开发及运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乐山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乐山企业在线”网的运营及建设方,同时2016年通过四川省经信委评定为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曾经作为“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券工作管理平台”的软件开发方,已经为服务券的发放提供技术支持2年,能及时处理服务券平台的各类技术问题,4年来为3000多家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为保证平台能良好运行和有效的服务广大中小企业,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财政资金,有利于整个平台的后期运营和维护,确保新增业务系统开发的数据能与现有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以及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等原因,为此只能从某特定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的采购符合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经综合考虑上述因素,2018年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线上平台”服务项目拟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乐山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承接。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附件
备注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 乐山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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