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视频会议室建设谈判公告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视频会议室建设谈判公告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视频会议室建设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视频会议室建设

二、项目编号:朔政采竞[2018]H124-1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包括高清视频会议终端、高清摄像机、电视机、音响等。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设备(货物)的运送、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4、交货地点: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三楼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时间为本次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查询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上第2项资质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在该公司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即缴纳社保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集采机构留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全部加盖公司鲜章)各一份。

五、踏勘现场:

1、时间:2019年1月11日下午17:30时,过时不候;

2、地点: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三楼;

3、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招标(采购单位)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采购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曹俊斌****-*******

六、谈判文件免费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1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山西省朔州市招远路131号<原市质监局五楼>)

3、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朔州市政务大厅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8-3号)

(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电汇:

开户名称: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562

开户行:工行朔州平朔支行

行号:********3577(不接受现金交纳)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安泰东街

联系人:曹俊斌

联系电话:****-*******

集采机构: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招远路131号<原市质监局五楼>

联系人:徐智萍

联系电话:0349–*******

电子邮箱:********37@qq.com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1月08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标签: 会议室建设 视频 开发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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