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长龙学校办公家具及其他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连江县长龙学校办公家具及其他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江县长龙学校办公家具及其他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长龙学校 | ||
行政区域 | 连江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08日23: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08日23:00至2019年01月24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30日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浦前新村浦东车站旁 | ||
预算金额 | ¥96.660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长龙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江县长龙镇宫坂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受连江县长龙学校委托,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22]JS[GK]*******-1、连江县长龙学校办公家具及其他装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22]JS[GK]*******-1
2、项目名称:连江县长龙学校办公家具及其他装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966602 | 19332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8〕29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承诺。※1、若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
财务状况报告 ( 财务报告、 或资信证明、 或投标担保函 ) ※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1-09 09:00报名截止时间:2019-01-24 17: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1-30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1-30 09:30,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浦前新村浦东车站旁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连江县长龙学校
地址:连江县长龙镇宫坂11号
联系人姓名:梁序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
项目联系人:小石
联系电话:****-********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1-0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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