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湖安置房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重新招标)

枋湖安置房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重新招标)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枋湖安置房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枋湖安置房项目的批复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发改投资[2017]2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禾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招标人为 厦门市禾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为25019.6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868.91平方米,共8栋,其中:1.地上建筑面积90218.2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53.9米,层数18层,主要为高层住宅、商业、物业管理用房。2.地下建筑面积35650.7平方米,地下2层,主要为地下车库。建安工程费约3亿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部分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开挖从基坑坑底标高往上1米开始计算,含承台、基础梁及电梯基坑的开挖、回填及余土外运,地下室周边土方回填,地下室(含地下室顶板及非地下室顶板)土方回填完成至室外设计完成面标高以下300MM位置】、地下室(含垫层及砖胎模)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含设备基础)、建筑粗装修工程(含外墙铝合金、幕墙、饰面及入户门、防火门等)、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等土建工程,人防工程(含人防通风)、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系统预埋工程、智能化系统预埋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等安装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室外景观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①高度53.9米的民用建筑工程,②建筑面积125868.91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群建筑面积125868.91平方米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注:地下室建筑面积加上与结构相连的3#楼建筑面积(3#建筑面积22809.626m2)]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2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781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1、开工后125日历天完成所有主楼施工至士0;2、开工后275日历天完成所有单体主体结构封顶;3、开工后335日历天完成所有单体主体结构验收;4、开工后445日历天完成所有单体外立面落架;5、开工后585日历天通过所有单体竣工验收6、开工后625日历天取得《竣工备案证明》书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18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2-20 08:00:00 至 2019-01-09 13:00:00 通过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xmas.gov.c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拾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01-09 13: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xmas.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xmas.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禾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思明区环岛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34层

邮编: 361006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何云崧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斗西路209号电控大厦11楼

邮编: 361004

电子邮箱: ********3@qq.com

电话: ****-*******/133*****468

传真: /

联系人:林秋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zyjy.xmas.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咨询)****-**************;(技术咨询)********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5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工程名称
枋湖安置房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重新
招标)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2 章-“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第 18.1/18.2.1
条款“投标保证金”第 1 点内容修改为:“1、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已做修改,原工程量清单作废,现以编制日
期 2018 年 12 月 24 日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认真核对,清单电子版详答疑附件。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禾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12月 24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12月 24日

序号 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合同段)
预算价
(万元)
招标控制价
(万元)
1
枋湖安置房地下室及上部主体
工程(重新招标)
一个标段 33953.6097 31043.7891
招标代理机构
造价工程师:(盖专用章)
E********0113
*******
日期:2019年01月03日
招标人 厦门市禾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降 8.57 %;
2、本项目的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均已计取 3 %的风险包干费;
3、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XML文件与本告知单同时发布;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告知单
招标编号 备注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二)
第 1 页 共 1 页
工程名称
枋湖安置房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重新
招标)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4 章-“第 3 节 专用合同条款(非财政参考条款)”-第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内容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包括关键节点
工期)延误,其损失费按每拖延 1 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5‰累计(关键节点
工期与合同工期均延误可累加处罚)计取;工期延误超过一个月的,则其损失费按每拖延 1
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累计(关键节点工期与合同工期均延误可累加处罚)
计取,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发包人已按
合同约定完成了发包人应承担的开工准备工作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监理工程师因
承包人原因导致不予签发开工令,视为承包人违约,工期不予顺延。上述违约金的最高赔偿
额为合同价的 5%。”
二、招标文件第 33 页“11、专用合同条款中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
他情形”条款内容修改为:“本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质量标准,承包人应负责返工,直至通
过验收,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所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并赔偿发包人由此
引起的一切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该部分工程不计入结算工程造价,发包人从承
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合同价的 2%作为违约金;经返工或补救后通过验收合格但造成永久性
缺陷的或影响使用功能的,该部分工程不计入竣工结算工程量,同时发包人视缺陷的程度应
予以罚款,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已做修改,原工程量清单作废,现以编制日期
2019 年 1 月 8 日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认真核对,清单电子版详答疑附件。
四、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由“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9 日 13 时 00 分 00
秒”更改为“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 13 时 00 分 00 秒”。招标文件中涉及
该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禾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9 年 1 月 8 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9 年 1 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地下室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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