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侦大队案件司法审计招标公告
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侦大队案件司法审计招标公告
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的委托,对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侦大队案件司法审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侦大队案件司法审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长财高新采计(网)-JZCS********07
3、委托代理编号:HNXZ-CS2018CSCG-12143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 4167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9月-2018年1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9月-2018年11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9月-2018年1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9月-2018年11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8年9月-2018年11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实行了“五证合一”,则视同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等,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内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19 年1月7日起至 2019年1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35号唐朝大厦1805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月21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35号唐朝大厦1805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 人: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 人: 易先生
电 话: ****-********
地 址: 长沙市谷苑路260号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 李女士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35号唐朝大厦1805室
保证金汇至: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兴汉门支行
购磋商文件款汇至: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华联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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