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ZHYX1212(PSBC-JL-CG-2018-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采购内容:选择1家具备承接吉林省长春市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2.4采购估算:约160万元;
2.5服务周期:自与甲方签订合同后1年。
2.6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具有催收专业能力的企业法人及律师事务所(包括其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提供的设备及服务。
3.2投标人须具有2年以上委外催收业务实务经验,提供近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近两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信誉良好,员工素质优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从业人员熟悉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催收技巧和催收实务经验;
3.6具有开展催收业务所需的专业催收系统、留痕设备(录音设备及上门催收影像留存设备)、相应业务资质的从业人员,实现有效的账户管理及报表管理,能够满足甲方委外业务需求。
3.7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近年(2016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近两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楼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758号
联 系 人:张强
电 话:****-********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张文涛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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