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质量升级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油品质量升级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质量升级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8]1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质量升级项目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项目详细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质量升级项目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
2.2建设地点: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3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及配套设施。
2.4建设投资:61561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 210 天(自工程设计开工日期始至施工图完成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包含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3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和竣工图编制;新建机柜室、变电所,消防、油品储运、系统管道、公用工程等配套系统依托现有设施完善改造的详细工程设计和竣工图编制。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和标准来执行所有的设计工作,应按照要求完成以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提供的地质报告,补充完善界区内的详细地质勘测需求并编制相应的地质勘测技术要求。
(2) 完成所有详细设计文件并批准发布供施工使用。详细设计深度应满足中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
(3)施工结束后编制完成全部竣工文件,提供合格的竣工档案文件。
(4)准备和提交与政府审核和批准有关的必要文件,协助业主办理相应的报批手续。
(5) 根据采购需要,派遣设计代表参加物资采购技术谈判,与物资供应商确认技术条件,签署采购技术协议,采购返回资料审查确认。
(6)建立3D模型并组织审查。
(7)组织详细设计HAZOP(含SIL定级)审查。
(8)参加现场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和“三查四定”工作。
(9) 在试车和开车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保证所有提供的技术支持及时有效。
承包商必须编制详细的设计执行计划以确保有效地确定和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和交付文件,满足整体的项目执行计划和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压力容器A1);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或单项详细工程设计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炼油、化工工艺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证书,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或单项详细工程设计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化工工程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工程设计技术负责人业绩。
3.5主要专业负责人持有(工艺、建筑、结构、电气、仪表)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工程设计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01月08日17时00分至2019年01月14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4日17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拾万元 。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9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9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
邮编:362800;
联系人:禹偶英;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yuouying@fjrep.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 102500;
联系人:张蕾;
电话: ***-******** 138*****624
电子邮箱: zhanglei001.ys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19年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置 质量 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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