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东路珠峰大街至太行大街段改建工程照明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和平东路珠峰大街至太行大街段改建工程照明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和平东路珠峰大街至太行大街段改建工程照明工程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和平东路珠峰大街至太行大街段改建工程已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SJZ-*******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桥梁投资开发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桥梁投资开发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2.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珠峰大街与和平东路交叉口处,向东利用天山大街箱涵(长50米)上跨天山大街、与祁连街、昆仑大街、天桂街平交后,在石家庄东站南侧新建道路继续向东与秦岭大街平交、并利用现有桥梁上跨石家庄环城水系后,到达本项目终点太行大街立交桥下,路a线全长3.15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三块板断面形式建设,路基宽50米。本工程招标内容为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照明工程。(本工程与“和平东路珠峰大街至太行大街段改建工程—电力外线工程”的界面划分在箱变低压配出端子头,即本工程工作内容包含与路灯预埋管道、路灯设置与安装、路灯配电箱安装调试等有关的作业,不含路灯箱变及供电外线部分。)2.3计划工期2个月,试运行期 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石家庄市和平东路珠峰大街至太行大街段改建照明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含临时或暂定),近三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一条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50万元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其它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含临时或暂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财务要求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7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1个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50万元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岗位 数量 资格标准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3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今, 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合同价不低于150万元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今, 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合同价不低于150万元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资质, 近3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1个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50万元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08至2019-01-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现场不再发售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1-28 09:30,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9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朱燕、张岩 | 联系人: | 李晓军、胡利伟 |
电话: | 电话: | 0311-******** 177*****005 | |
传真: | 传真: | 0311-********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adtzzx@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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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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