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试点招标公告

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试点招标公告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8)888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芙蓉新城和佳兴花园城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试点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KHY2018-NK-G084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元)
芙蓉新城和佳兴花园城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试点(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3

芙蓉新城和佳兴花园城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试点,两个小区总户数:2500户。服务期限3年。含设备设施、运营和管理等一切费用。
一、负责组织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和相关人员培训(由街道、社区、小区物业配合):
1、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宣传栏、告示牌、宣传条幅;
2、垃圾分类宣传入单元,宣传册发放到每个住户手中。入户宣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服务范围内垃圾分类培训、干湿垃圾分拣、督导、宣传工作。
4、中标人对物业、保洁、垃圾清运单位及居民个人的集中培训或辅导。
二、组织垃圾分类管理服务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配置
1、合理设置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以及配置各类垃圾的收集容器(由街道、社区、小区物业配合);
2、按每个小区户设置4组四分类智能回收箱(或地埋式垃圾回收箱)、1只垃圾袋发放机、1只礼品兑换机(或 1 只礼品兑换发袋一体机).
3、垃圾袋数量按每户每月餐厨垃圾袋、其他垃圾袋、有害垃圾袋和可回收垃圾袋各 1 卷(30 只)配备, 配够3个月的用量;并保证之后每月准时提供足量4分类可降解垃圾袋供居民使用。
4、采用智能化管理设备及系统,对服务范围内垃圾分类减量运营管理,利用大数据平台对服务范围内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进行智能化监管;
5、垃圾分类设备要符合“垃圾要进桶、桶要进箱封闭”的分类作业标准;
6、负责服务范围内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及分类处置。赣州市厨余垃圾处理中心未启用、接纳期间,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厨余垃圾;中标人自行收集转运封存有害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三、垃圾分类系统大数据平台的建立及运营管理:
1、每月对小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及积分兑换情况进行公示。
四、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活动
1、二维码智能卡按每户 1 张配备;
2、1000 户以下的小区每周兑换活动不少于 1 次;1000户以上的小区每月兑换活动不少于 6 次,具体兑换内容及方案需报区垃圾分类办审核备案;
五、日常运行工作
1、做好居民有害垃圾的回收,并负责及时清运到区垃圾分类办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点;
2、做好可回收物和低附加值垃圾的分类收集,确保居民可以随时投放;回收次数及时间需基本满足该小区低附加值垃圾投放,可根据小区大小适当调整,并需征得区垃圾分类办审核同意。
3、每日将分类完成的垃圾堆放到小区指定堆放点,并负责运至后续处理厂;
4、建立小区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市、区、街道垃圾分类办能实时查询,并能与区垃圾分类办公室信息管理系统相兼容;
六、资源回收日活动及低价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全覆盖收运工作:
1、每个社区每周举办不少于 1次资源回收日活动(遇恶劣天气或不适天气, 可酌情减少);
2、建立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减量收运、暂存系统;
3、有害垃圾的收运、贮存:有害垃圾主要指废弃电池、过期药品、灯管灯泡等有害物质,中标人应按照安全和无害化标准进行作业,有害垃圾暂存至一定数量后批量按规定要求运至危废处理厂处置;
4、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包括废弃的玻璃、塑料、织物、金属、纸张等, 中标人对以上可回收物进行分类回收;
5、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可由中标人与垃圾产生方协商有偿收运处理。
七、项目管理要求
1、低值可回收垃圾由中标人按有关要求自己回收处理。
2、有害垃圾由中标人按无害化标准收运、贮存,并按要求运至危废处理厂(公司)处置。
3、绿化垃圾和大件垃圾由原责任单位收运,中标人须提供必要的方便。
4、中标人为招标方提供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服务,实现垃圾分类的操作和管理的数字化。
5、中标人应在垃圾分类方面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
八、服务质量要求
1、分类垃圾的收运必须要做好垃圾运输过程中的分类运输,专门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专车专拖,避免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与其他垃圾混淆运输。分类运输车辆配备需满足垃圾量清运需求,运输车辆印有明显的分类垃圾运输标志,并保持全密闭,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功能,运输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规范。
2、有害垃圾收运及贮存必须使用专用容器。
3、有害垃圾必须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理。
4、垃圾收集人员应每天对分类容器进行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同时现场进行数据采集。
5、有关部门投入的有关垃圾分类工具、容器有登记、有管理、有信息反馈。
6、投标方要根据小区内楼栋单元数、户数,报投入的具体设备及数量,并注明设备单价及设备总价。
九、工作时间要求
1、垃圾分类小区的智能设备必须每天 24 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2、垃圾分类小区的现场监督和辅导安排在每天上午 7 点到 9 点,晚上 6 点到 8 点;
3、每个社区每周举办不少于 1次资源回收日活动(遇恶劣天气或不适天气,可酌情减少)。
十、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人人员配置不得少于以下规定的各岗位最低配置数量:
现场工作人员每个小区不少于6人,其中督导员3人,垃圾分类员2人,其他工作人员1人。
十一、设备和车辆要求
1、设备、车辆要求最低配置和数量要求:
垃圾分类智能设备(四分类智能回收箱、垃圾袋发放机、礼品兑换机)按照每个小区户设置4 组四分类智能回收箱(或地埋式垃圾回收箱)、1只垃圾袋发放机、1 只礼品兑换机(或 1 只礼品兑换发袋一体机),分类垃圾电动收运车每个小区不少于1台。
2、所有车辆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所用车辆必须张贴规范的车身标贴。
3、中标人以上车辆设备只能用于本项目服务,不得用作他用。
4、移交要求: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将项目涉及的设施、设备、车辆、大数据平台服务中心数据及硬件设施等资产,在保证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情况下无条件的移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机构,并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
十二、年度总体要求
进度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设施投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分阶段逐步推进并达到以下要求:
1、垃圾分类知晓率达85%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35%;分类投放准确率第一年达到60%以上,第二年达到70%以上,第三年达到85%以上;
2、垃圾分类投放设备完好率、分类标识准确率达98%以上;
3、小区办卡户数不低于实际入住户数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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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01月09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招标文件的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01月17日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九)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01月30日14: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一方或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账号:151*****090********)(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质保期结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二)付款方法:按中标单位服务费总额的中标价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按月支付服务费。项目服务费采用人民币结算,由卖方在每月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买方,买方在次月的十日前根据对卖方的每月的检查考核结果将上月服务费支付给卖方,法定节假日顺延。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主体投标人账户。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主体投标人账户。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6%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500<中标金额≤1000,按0.45%收取。
(十四)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五)温馨提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吸烟区设在大楼一楼外面)。
(十六)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号
电话:****-*******
传真:****-*******
邮箱: nkhynk@sina.com
联系人:陈静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90********
网址:http://www.ccgp.gov.cn 、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老赣南卷烟厂里面)
电话:****-*******
联系人:罗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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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化 生活垃圾 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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