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城市管理委对通州区主要路口增设推拉式移动护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城市管理委对通州区主要路口增设推拉式移动护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城市管理委对通州区主要路口增设推拉式移动护栏的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区城市管理委对通州区主要路口增设推拉式移动护栏的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TZXM-********47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皮丹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海子西路12号

联系方式:韩寄洲 010-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皮丹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里1号院17-1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区城市管理委对通州区主要路口增设推拉式移动护栏的项目采购招 标 公 告

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对区城市管理委对通州区主要路口增设推拉式移动护栏的项目采购进行 公开 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区城市管理委对通州区主要路口增设推拉式移动护栏的项目采购

1.2、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1.3、项目编号: TZXM-********4751

1.4、招标的范围及规模:拟对我区创城迎检涉及的40个交通路口、辖区主要交通节点及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周边道路主要路口共计约60个路口,参照长安街管理模式增设推拉式移动护栏。

1.5、项目实施地点: 通州区

1.6、项目预算金额:约370万元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项目批复文号:通财企采指2018【137】号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2.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于2019年01月09日至0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招标代理人处报名(节假日除外)(地址见联系方式)。

3.2资格审查: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9年01月09日至0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地址见联系方式。

3.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5开标时间及地址:2019年01月31日上午9点30分,地址见招标文件。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海子西路12号

联 系 人:韩寄洲

联系电话:010- ********

招标代理人: 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里1号院17号楼

联 系 人: 皮丹

联系电话: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2.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里1号院17号楼17-103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里1号院17号楼17-1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护栏 移动 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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