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市路名牌制作与安装工程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市路名牌制作与安装工程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东莞市市区路名牌制作与安装工程等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如下:
  1)招标编号:GMTC043008ZH110
  2)招标内容:东莞市市区路名牌制作与安装工程(包括拆除及回收旧的路名牌)。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投标。)
  3)项目完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间:2005年1月10日前。
  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为100万元或以上。
  2)具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
  3、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
  1)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4年10月22日至2004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节假日除外)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4年11月11日上午8:30~9:30。
  3)投标截止时间:2004年11月11日上午9:30。
  4)开标时间:2004年11月11日上午9:30。
  4、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发售文件地点:
  东莞: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东莞市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11楼E室
  广州: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售标书处,广州市先烈中路92号广州空军第一招待所会议楼101室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城区旗峰路福民广场11楼E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
  3)开标地点:东莞市城区旗峰路福民广场11楼E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
  5、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6、本次采购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带上身份证原件备查。
  7、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8、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东莞: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东莞市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11楼E室
  广州: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招标三部,广州市先烈中路92号广州空军第一招待所会议楼202室。
  电话:(0086)****-*******
  传真:(0086)****-*******
  联系人:潘振宇
  网址:http://www.gdmeetc.com
  (需电子文档格式者可带优盘或者软盘到东莞业务部拷贝)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4年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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