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双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双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为加强城市管道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企业的服务行为,维护燃气用户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双城市政府决定在双城市中心城区及行政区划所属乡镇实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并授权双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统一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后由双城市中心城区及行政区划所属乡镇分别与中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中标者,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6号令)精神,双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黑龙江省招标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对双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双城市中心城区及行政区划所属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

二、项目概况:
1、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双城市中心城区及行政区划所属乡镇;
2、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1在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投资建设、设计、安装和经营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采购、储存、生产、运输和加工管道燃气,并以管道形式输配、供应和销售管道燃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和用户燃气设施的维修、收费、服务与管理等。2 天然气的利用和发展。3 在主干管网未达到的地区以及未推广燃气的应用、满足检修和调峰等,以瓶装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瓶组站、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等其他方式供应燃气。4 汽车加气站业务。
3、建设规模:最大供气能力不低于15万立方米/日;
4、特许经营期限:30年;

三、报名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具有城市燃气专业从业经历和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城市燃气项目规模单体不小于50万户,有投资、经营、管理城市燃气设计、运行等方面 10 年以上成功经验,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且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诚信经营方面的认可;
4、具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方案;
5、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天然气气源保障和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

四、报名须知:
(一)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企业情况介绍(包括:概况、规模、主业经营业绩、近三年财务状况、气源保障证明、取得的荣誉或资质证书情况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5、证明投标人符合前述合格条件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上述1、3项资料验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报名资料请按照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6、合格的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持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到哈尔滨市交通银行革新支行查询到账后,持到账凭证复印件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四楼405室开收据。退还时持黑龙江省招标公司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四楼405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开 户 行:哈尔滨市交通银行革新支行(人民币)
帐 号: ****************01045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4日~8月11日,9:00-16:00时(中午休息11:30-13:00)
2、报名地点: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四楼405室
3、联系方式
(1)报名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2)招标人: 双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顾先生
联系电话: 137*****008
(3)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联系人:申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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