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十)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2月15日,在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咸土网挂G[2019]0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咸宁市土地交易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编号

咸土网挂G[2019]015号

宗地位置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十)

土地面积(㎡)

100838.48(151.25亩)

主要

规划

指标

容积率

>1.0、≤1.5

建筑系数

≤35%

建筑高度

≤60米

绿地率

≥30%

规划用途

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履约保证金(万元)

2179

竞买备用金(含保证金)

不少于5446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挂牌起始价(万元)

10892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应明确联合竞投各方的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为打造大型高品质文化旅游综合体,根据咸宁市委、市政府“大健康、大旅游、大文化”等优先发展产业规划要求:咸土网挂G[2019]011-018号地块内必须建五星级酒店和旅游小镇等设施,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建设,G[2019]011-018号地块需进行整体出让,竞买人对上述地块须整体报价、整体竞买,且不接受联合竞买。

在咸宁市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未及时缴纳的;存在闲置土地及其他违法用地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法人和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咸土网挂G[2019]015号地块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说明》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人可登录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39.108.3/GTJY_HBXN/#)查询。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2月13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参加竞买。

六、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下午16时,网上报价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上午8时到2019年2月15日上午11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湖北省咸宁市土地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及网上技术咨询电话:陈先生 ****-*******

刘女士 ****-*******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周女士 159*****219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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