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检察院办公大楼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锡山区检察院办公大楼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锡山区检察院办公大楼软件开发项目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19-01-09 14:37:33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19-01-10 00:0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9-01-14 23:59:59
终止: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锡山区检察院办公大楼软件开发项目,(招标编号:YT********017ZB),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锡山区检察院办公大楼软件开发项目,作为检务智慧云的核心引擎,通过科学整合信息资源,高度融合检察案件信息、队伍信息和共享信息资源,全面整合业务应用系统和工作的“智慧检务大数据平台”,以管理驱动为手段,构建全方位对接检察业务管理、检察人事管理、检察行政管理和检察院其他管理工作需求的智慧检务大数据平台,科学、准确、及时呈现检察院的管理态势及分析、案件态势及分析、工作态势及分析和服务态势及分析,全面提升检察院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项目详细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及主要需求、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具体如下:本项目采购锡山区检察院办公大楼平台软件一套,主要技术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含税*******元人民币。

交付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4个日历日内,完成平台开发、测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交付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平台整体维保1年。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控股等信息);

2.1.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提供查询截屏打印件;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01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新梁溪人家157栋302室。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3)银行汇款凭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信息表(电子档),格式如下:


税务信息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客商名称

(投标人全称)

2

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客商注册地址

4

客商联系电话(固话)

5

开户银行

(全称)

6

银行账号

8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是/否)

9

开票类型

(6%增值税专用发票/6%增值税普通发票)

10

联系人/电话

11

发票邮寄地址

注:本表为招标人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1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详见招标公告第8条联系方式中的开户名、开户银行和账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需备注:无锡电信-检察院软件开发-文件费。

4.4.2采用微信方式缴纳,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邮通招标”,选择“公开项目”后,搜索并点击本项目名称链接后进行费用缴纳以及电子发票开具。

提醒:①进行费用缴纳前须正确填写“购买单位全称、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成功付款后,可在“我的报名”中下载标书费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开票类型一经确认将无法修改,请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如果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我的报名”中查看发票状态,待开票成功后可联系代理人员获取发票。如需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本条开票方式仅适用于采用微信方式缴纳费用)。

4.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1 月 31 日14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通江大道898号(天鹏食品城西侧、二泉物流北大门对面)无锡电信物资采购中心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地 址:无锡市健康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榴

电 话:153*****091

电 子 邮 件:153*****091@189.cn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新梁溪人家157栋302室

邮 编:214000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30709000026610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01 月 09 日

标签: 软件开发 办公大楼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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